2021年9月20日去大溪地11号院办理收房手续,要求是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让验房,当时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经沟通后在没有交物业费的情况下,先进行了验房,验房存在问题当时已经反馈给工程部,但当时未签字,因为对方也没说必须签字。至今为止已经一个月六天了,和物业联系没有人理,售楼部也没人管,对方售楼部房产经纪原话就是说,你没有交物业费,没有收房,那物业肯定不会管你,售楼部已经把房子交给物业了,也管不了,那你只能投诉了。万般无奈,只能投诉政府机关,帮帮工薪族的忙,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办?!难道我没有交物业费,没有收房,我就不是这个房子的业主了吗?!我的首付和我每个月的房贷都交给谁了呢?这个房子到底是不是我的,就因为我没有交物业费,就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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