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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强收过门费(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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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1-11 16:53:2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21-11-22 09:11

新郑市人民路书香园小区物业公司先后更换三次小区抬升门,前二次让业主分别购买了20元、60元的门禁卡,第三次又更换门时,要求业主把已购的第二次门禁卡交给物业或交60元,否则不让业主的车入门禁电脑系统,导致业主出入不方便,业主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管理人员态度强横强辞夺理,许多业主无处申诉。
物业公司更换小区升降门,按理是方便群众出行,物业服务管理应该做的事情,况且业主也按时足额交纳了物业费了。然而物业公司却强取豪夺,说什么与安装门的公司进行了合作,业主交的卡变现充当费用,其实是物业公司只是为了把门的费用转嫁给成业主摊消,这样的物业公司是不是违法涉恶呢?谁来管?谁又能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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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1-16 17:04:0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书香园更换道闸问题后,我局房管中心立即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调查,书香园小区2012年以前由郑州市领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小区共420户。2012年底领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离后,小区无人管理。2013年1月10日左右由新郑市裴大户寨居委会召集小区业主代表同意,新郑市中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管理小区。
       2017年安装蓝牙道闸系统时,安装公司提供的蓝牙识别卡每张60元,业主购买后即可使用。新安装的车辆识别系统现在试运行,物业公司凭业主之前购买的蓝牙卡,免费办理车辆识别登记手续。对于原来没有办理蓝牙卡的业主,新增加的车辆仍和原来办理蓝牙卡一样收费60元。
       我们对物业公司提出要求,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同时对各类有偿服务的项目要及时公示,给业主做好解释工作,业主如对价格有异议,可向物价相关部门反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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