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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作为,强收物业费(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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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2-24 16:14:5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处理中

嵩山路街道办事处

工作时间

5032小时:57分钟

锦美南华府桂苑物业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如没保安,没绿化,卫生不及时打扫,收支不公开等等),小区已多次出现不明人员到家敲门和物品丢失现象,物业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如你买这个小区你活该)。业主们因多次向物业和社区反映问题,均不能解决,所以无法继续缴纳物业费。而后物业以电梯卡充磁的事项来为难业主,不交物业费不充磁或只充一个月。业主自己花钱买的房子,能不能回家物业说了算。真是天理难容!欢迎有关部门前来调查,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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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12-31 08:32:34 |只看该作者
接到此件后社区高度重视,已经第一时间督促物业整改。1、保安问题,社区进行了核实,小区内有配备有6名保安。其中因小区1号楼下为商业街,每班有两名保安进行不定时巡逻。小区内也安装有摄像头,针对居民所述的不明人员敲门或者物品丢失现象,小区物业会加强巡逻,如再有此现象发生物业会第一时间协助报警。2、绿化问题,经社区联系置业公司核实,小区建成申报手续内有对绿化率要求为百分之20,桂苑小区的绿化率大于百分之20。3、服务恶劣问题,社区责令物业进行人员培训加强服务质量。至于居民所述的以不交物业费不给电梯卡充磁问题,物业表示并未用此为难居民,业主来物业冲电梯卡,物业都会及时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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