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东新区“高度重视”的结果是:东区管委会执法局局长张某的态度越来越好、碉堡越盖越高,现在几近完工。从开始的投诉,到多次到管委会、社区等管理机构反映后,碉堡从开始反映时的钢架尚未焊成,现在已经封顶安装玻璃了。
2、我想问就上述回答问一句,“10号楼2单元顶”的私搭乱建,现在从管理部门的角度看,是否已经不属于“新增”?
3、写了三条,一条是说执法部门自己的,且仅局限于对“10号楼2单元顶” 楼业主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力劝”;两条是要求没有执法权力的物业的。还说什么“存在的问题”,好一个会敷衍的执法部门。我交的税被狗给吃了。
4、据说业主是东区管委会的干部,管理部门人员上下都知道,只是不告诉我们
5、更可笑的是,“10号楼2单元顶”业主,居然开始托人找我们,企图沟通,让我们对他的“剥夺”让步和认账。
总之,说破了大天,违法建筑是完工了。我的阳光在阳光下被一点点的剥夺了。社区、如意湖办事处、小区物业、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东区管委会纪检委等单位,能跑的跑了,通通没用。
但是,我想声明的是,如果不还我应有的阳光,我们也是不会罢休的。人要有公德,底线是不能损害别人的利益。官要主公道,底线是马列主义手电筒不能只招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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