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医疗保障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极其严重的缺陷 荥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群众向荥阳市医疗保障局提出意见,截至2022年1月,荥阳市保安服务公司在岗劳动者858人,全部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其中只有286人全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占33.3%,其余572人并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占66.7%。要求确保荥阳市保安服务公司在岗劳动者858人100%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13710”工作制度要求1 天内要研究部署;“3”即 3 天内反馈初步落实情况;“7”即一般性工作原则上 7 天内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 1 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2022年1月25日,荥阳市医疗保障局答复称“目前医保局正在对反映人反映的事项开展稽查核实”, 既然该公司已经公开承认违法事实了,荥阳市医疗保障局还需要核实什么呢? 通过你单位的答复意见可知,你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存在极其严重的缺陷。荥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应当组织全体公职人员认真学习以下行政法学知识: 一、行政行为的基本分类 根据行政程序法的启动机制来划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 依职权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自己的行政职权,不需要经过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就能作出并发生效力的行为,是一种主动行为,大量的行政行为属于这一类,如行政规划、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 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只有在相对人申请或要求的条件下方能作出的行为,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主体不能主动作出的行政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的性质属于依职权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从本条法律规定可知,荥阳市医疗保障局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属于依职权行政行为,不需要任何人提出监督检查的申请,行政机关必须积极主动地采取监督检查措施,保证法律规范的有效实施,保证公共利益的实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务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由此可知,荥阳市医疗保障局全体公务员(包括公务员、不具有行政编制的其他公职人员)的义务是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没有任何推脱敷衍、应付差事的理由。 四、处理意见 荥阳市医疗保障局必须对荥阳市保安服务公司处应缴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荥阳市医疗保障局必须确保荥阳市保安服务公司在2022年2月10日之前为在岗劳动者858人100%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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