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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欺诈业主(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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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5 17:10:0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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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流湖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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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合同违约,欺骗消费者
投诉详情:虚假宣传:裕华城开盘时宣传2万订房就能上伊河路西校区,且在看房过程中,置业顾问明确表示是学区房,不同于学位房,以学校为由欺骗我们,广大业主才愿花高单价买房子。现原地址一直不开工建设学校,业主代表多次沟通得知现在地址更改并开始建设,但是不能确保书香苑业主一定能上该学校,而是所谓的“优先入学”,无法服众,虚假宣传。具体宣传见附件1。
合同违约:在《学校移交合同》中,明确表示学校进场施工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但截至2022年7月10日,仍未动工。
欺骗消费者:在《学校移交合同》中,明确表示学校地址为:通达路南、民富路东。2022年7月12日,裕华城公众号发布文章,通知地址更改为昌达路与雪松路交会处西南角,而在2022年7月11日晚,新地址已经开始动工。先动工、再发通知,无视广大业主业主权益。
主要诉求:全体一期业主诉求,房子按时交付。做到宣传中所说的,一期业主子女能上伊河路小学西校区。房子地址不能比原址更远,影响孩子上学。
生活不易,赚钱更难,掏空6个人的钱包,才买了这套房子,但现在自身合法权益被侵犯,特此申请有关部门介入,还广大业主公道,让我们对郑州更有信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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