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随意开放陇海西路交通进入试运营期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无效,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项目法人对试运营期超过3年的公路工程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责令改正后仍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 根据调研发现,陇海西路(槐树洼立交桥以东)没有设置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交通监控等设施,但是已经交付使用多年。各种机动车尤其是大型货车从槐树洼立交桥引线逆行向东进入陇海西路北半幅,自西向东逆向行驶约1400米,右转碾压减速丘闯入陇海西路南半幅继续向东行驶,大型货车高速碾压减速丘产生了极大的噪声,碾压噪声可能超过120分贝,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应当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陇海西路(槐树洼立交桥以东)是否进行交工验收合格?是否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在各项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失的情况下,陇海西路能够交工验收合格吗? 3、项目法人为什么随意开放陇海西路交通进入试运营期? 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
下派来源: 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