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官司打赢了却没讨回一分钱 我叫张贤伟住商城县鄢岗镇余寨村祁楼村民组,这里我要求助的问题如下: 2017年11月,我带领农民工在河南闽兴建设有限公司“柳岸晓风苑”项目部5、6、7、8号楼所属地下室、车库、主体结构分部干木工支模工程。 2019年8月,工程完工后,并与河南闽兴建设有限公司进行了结算,河南闽兴建设有限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后,剩余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多次催要均被对方以种种理由和借口推拖。 在我们自己和找劳动部门多次催要无果,被迫无奈情况下,2020年,我们把河南闽兴建设有限公司起诉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30日,经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0)豫0191民初23490号判决书判决,被告河南闽兴建设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张贤伟工程款717419.3元及利息。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予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2021年3月23日,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豫0191执2299号,仍然未执行来对方一分钱,为此,特求助上级领导,盼望为弱势群体农民工撑腰,为我们讨回公道,督促法院把闽兴建设有限拖欠的工程款执行回来。张贤伟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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