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是综合目前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大幅增长,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已经远高于监管部门规定的上限,资金供应紧张,流动性严重不足,为调节住房公积金使用集中度,更好地保障刚需购房家庭和长期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郑州公积金中心依法依规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政策调整后,如市民购买住房时,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商业住房贷款,那么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不受2年内购房时间限制,在商贷还款期间一直都可以按偿还住房商贷本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金额应不超过已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金额。在市民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是可以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金额应不超过已归还贷款本息的金额;市民也可以在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1期后,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直接用于冲抵提前还贷金额;如市民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是在同一缴存机构,还可以办理“冲还贷”业务,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用于每月冲还自己的公积金贷款。欢迎您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12329(人工接听时间:每月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其他时间段仅提供自助语音服务,若需咨询可语音留言,我们会在工作时间提供回访服务(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系统检修,不提供人工服务),会有专人为您解答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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