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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碧桂园西湖7号院无故延期交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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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11-22 14:00:5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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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处理时间

2022-12-5 09:37

郑州市房管局:
日前,高新区碧桂园西湖七号院因无故延期交付、表演式施工,引发相关买受人强烈不满。现就所知情况进行投诉:
按照购房合同约定,高新区碧桂园西湖7号院将于今年10月底、12月底分两批完成交付。
10月底,部分原定交付的买受人收到延期交付通知,称“因疫情、洪水等因素,原定10月底交付的房子将延期至2022年1月”。但近三个月来,就现场情况来看,工地一直冷冷清清、工人数量不足,碧桂园收楼宝上,也未公布十月份施工进度,照目前情况来看,如期完成堪忧。
我们要求:
1.公布7号院监管资金账户余额及流水。
2.提供疫情、洪水对项目推进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直接证据,而非自说自话;若不能提供,则必须按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3.组织买受人代表现场参观工地,详细了解施工进度,并对工期、工程质量作出保障。
各位领导,保交楼就是保民生。在省市下大功夫整治烂尾楼的背景下,碧桂园西湖7号院仍顶风作案,以表演式施工、磨洋工等方式“躺平”怠工,这将对社会稳定和居民信心产生重大影响,请予以关注、解决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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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11-28 14:33:08 |只看该作者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督促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及时交付。 开发企业表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于2022年10月30日前交付,因新冠肺炎疫情及2021年7月20日暴雨灾情影响,工程进度滞后,不能按期交付。
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若干意见》豫建文〔2020〕13号。“因疫情影响造成已出让土地延期交付,导致房地产项目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开、竣工时间相应顺延。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竣工验收和交付、不能按期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期限按国家规定顺延,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您可以自行查询河南省实施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时间开始到一级响解除的时间,或者咨询卫生防疫机构或自行查询网络公开信息。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复工复产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郑办〔2021〕46号文件相关规定,“ 九:顺延房地产项目交付期限。受灾情疫情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不能按规定期限履行施工和商品房交付义务,施工方和开发商相应顺延期限的,要采取措施切实维护购房者权益,顺延期限不得超过 3 个月。”
如企业超出文件相关规定外延期部分,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局也会持续关注并督促企业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施工及时交付。
监管账户相关问题,可向金融机构申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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