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通告郑政通〔202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执法管理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执法合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决定将城管执法部门采集的市区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车信息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审核认定后录入交管系统处理。
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对滨河路未规范停放车辆发送驶离信息,并未张贴 《违法停车提示单》,针对长时间占压绿地未驶离车辆,属地办事处安排叉车进行转移。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