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郑州市的摩托车通行政策,1,在没有实行电动车新国标之前,已经有摩托车禁行政策,郑州建成区禁行,这个建成区是不是太笼统,随意。郑州市想在哪里罚,就在哪里罚,建成区这个名词在法律法规方面是否合法。2,在新国标电动车实施之后,超标电动车就变成了轻便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这意味着目前郑州有几百万辆没有任何证照和合法牌照的摩托车在市区通行,这些是不是明显违背郑州市目前的禁摩政策。3,市区的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政策应该是到2024年1月1号结束,想问结束之后的政策又是什么,不能说再出台一份过渡政策吧!希望郑州市政府能够提前出台政策,不要模棱两可,不出事故是电动车,出了交通事故就是没有合法证照的摩托车。结合超标电动车质量岑差不齐,不能购买保险,人民安全难以保障,希望郑州市政府能够改禁摩为限摩,人民群众需要有能够质量可靠,安全出行的交通工具,而不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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