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50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居民用水使用地下水却按自来水供水标准收费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6 08:08:2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发改委

等待时间

1743小时:0分钟

惠济区古荥镇正商河峪洲小区自交房以来,因自来水管道没有铺设,居民生活用水一直使用地下水。今物业张贴水费详单,竟与郑州市自来水公司收费标准一致(4.4元每立方米)。物业称小区用水需要交水资源税,加上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二次加压,费用远超4.4元。询问是收费标准是谁定的价格,物业便不回消息。本人认为地下水按照自来水价格收取费用不合理。


此信息来自: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23-11-17 14:17:20 |只看该作者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爱护。现将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我市价格主管部门所定的4.4元/立方米的水价,是指我市南水北调水源转换后的市区集中供水价格,不包括其他渠道的供水价格。
二、关于地下水使用和小区未接通自来水管网、不能实现统一供水等问题,不在价格管理范畴内,请咨询其他部门。
再次感谢您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4 20:1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