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88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豫龙镇小区内开快递站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7-12 18:07:1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我是荥阳市豫龙镇中原西路美的智慧城小区11号楼业主,现在一楼103房竟然在室内开起了商业快递站,我们坚决不同意,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前来查处取缔,我也从网上查最新的法规了,都没征得我们同意就开,这是违规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郑州市政府下发《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针对擅自更改房屋规划核定用途、租用住宅房屋、利用非法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现象进行治理整顿。开办“住改商”,邻居可一票否决
不满身边的住改商,邻居可提出否决票。《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明确规定,拟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相关规定外,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必须向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以及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能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详细说明情况,告知可能带来的危害或影响,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
“这一规定保障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如果不满意身边的住改商,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提出否决。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7 21:0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