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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群众提出诉求”的惩罚措施,法律依据是什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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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17:55:3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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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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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群众提出诉求”的惩罚措施,法律依据是什么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郑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细则》,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12345热线工作主管部门,日常管理机构是市政府办公室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热线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12345热线运行和服务管理。12345热线负责受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诉求人)的各类非紧急诉求(以下简称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对12345热线不予受理的事项,12345热线应当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属于110等紧急热线受理范围的诉求,应当按照联动机制规定及时转交相关热线受理。市12345热线负责受理诉求人通过12345电话、12345手机APP、12345支付宝小程序、市长信箱、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信函等渠道反映的以及省级12345热线交办的诉求。市12345热线主平台、分平台、分中心话务座席和人员应当按照接通率不低于95%的标准配置。对属于受理范围的诉求,应当规范记录诉求人联系方式、诉求内容、涉事时间和地点等基本要素。12345热线对受理的诉求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处理:(一)能够直接答复的,当即答复处理;诉求内容专业性强的,经诉求人同意,可采取三方通话、呼叫转接、专家座席联动等方式进行解答。(二)不能直接答复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派发、按责承办”的原则,在接到诉求后4个工作小时内派发工单至承办单位办理。(三)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分别明确主办、协办单位;对责任不清、职责交叉等复杂问题,各级热线管理部门协调确定承办单位并派发工单,后期同类事项可参照直接派单。   
     由此可知,对于群众提出的诉求,郑州市12345热线只有受理、不予受理两种选择,没有第三种选择。没有想到的是,郑州市12345热线工作人员聪明绝顶,发明了一种新型的惩罚措施,那就是“禁止群众提出诉求”。2024年8月19日下午,本人通过支付宝扫描方式进入郑州市市长信箱,结果发现此前提交的所有信件彻底消失了,点击“我要写信”,居然不能提交任何内容。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当实事求是解释说明下列问题:
       1、郑州市12345热线实施“禁止群众提出诉求”的惩罚措施,法律依据是什么?
       2、郑州市12345热线工作人员认为群众存在哪些行为时,有权对群众启用“禁止群众提出诉求”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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