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口村2012年拆迁改造后,五龙口村改造范围内新增加了地铁、学校、道路等用地项目,导致改造范围内用地不足,安置开发比例太低。故将五龙口三期安置在天一花园项目。
按照《五龙口村小产权房搬迁协议书》第二项规定,在安置时需缴纳一定土地使用费、办证费、契税等费用。本村村民按照600元/㎡的村准备交纳安置房款,非本村村民的小产权房屋,在原购房款的基础上按照3000元/㎡的价格补齐差价。
天一花园项目安置户型只有60平方米、90平方米和120平方米三种,无法满足群众自行选择的愿望,故请专业人员对原房屋面积及现安置房面积进行匹配制定相应套餐,套餐相对完善,大多数群众满意。
由于近年来,经济形势不佳,存在拖欠过渡费现象。在本次分房中,充分考虑了群从利益,允许将所欠的过渡费及截止交房日期将产生的过渡费直接抵扣原协议群众所欠的安置房款,也可抵扣选取安置房超出面积的房款。
1.石佛办事处收取在安置时需缴纳一定土地使用费、办证费、契税等费用,据了解天一花园项目土地并没有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性质仍为划拨土地。石佛办事处并不是该项费用收费主体单位,属于违法收费,所给账户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佛办事处五龙口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开户行:郑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请石佛办事处未出具该项目(天一花园)土地性质变更文件,未确定该项目已经缴纳以上费用(按照《五龙口村小产权房搬迁协议书》第二项规定,在安置时需缴纳一定土地使用费、办证费、契税等费用。)。石佛办事处没有任何权力跨部门违规收费
2.石佛办事处无法满足我们自行选择的愿望,我们被迫选择小面积,不退钱给我们,却强制我们用余款购买车位和抵扣几十年的物业费,属于强买强卖
3.石佛办事处没有公示该项目已缴纳过土地使用费等费用相关文件,私自扣押过渡费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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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24-12-26 08:42):
请石佛办事处公示天一花园安置房项目已经缴纳土地使用费、契税等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