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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岳大厦到期不交房谁给管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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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8 19:34:4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2-15 15:49

     中岳大厦到期不交房谁给管管给个具体的交房日期也行啊。(位于二七京广路与航海路交汇处向南100米路西)合同定于2011年12号31日交房,去找了几次都没个结果,也没个书面通知,听说这老总还是个人民代表,百度一下,感觉买他的房上当了,产权都不到60年的房子也能买啊!
开发商—河南台兴房产有限公司
圾物业公司—郑州中陆物业公司
总经理—王超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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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45#
发表于 2012-1-9 09:19: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至郑州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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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44#
发表于 2012-2-15 15:45:4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中岳大厦到期不交房的问题,经我局相关处室调查,现回复如下:
   中岳大厦项目位于京广南路西、代庄南街南,开发的有三栋高层商住楼。由于市政道路京广路修路,影响该项目的配套设施铺设,导致交房日期延后。经协调,台兴公司承诺争取在2月28日前向业主交房,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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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2-8-25 13:54: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真是悲剧,航海大厦跟中岳大厦都是王朝开发的,如今政府难道都怎么了,百姓的心声就草草回复,你们不如回家里种地,看看航海大厦的物业,大门安上从来没有关过,请了一群老头看大门,物业费1、05,真是喝人的血!管员们你们下来看看这里的消防设施,都是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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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2-7-24 18:26:56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出门就该被车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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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2-3-24 13:02:04 |只看该作者
   中岳大厦开发商王超斌人品不行,所有的楼盘,包括中陆广场的业主没有一个不对他深恶痛绝的,买他的住宅就是在自找麻烦。王超斌也习以为常了,就像车站地区的混混一样,不做熟客,欺生欺的厉害,还披着政协委员的外衣,政府也拿他没法。这种人就是人渣,绝对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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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2-3-17 20:00:11 |只看该作者
延期的违约金只有万分之0.1,霸王合同,做出这样的事情,怎么当上“人大代表”的,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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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2-3-16 13:37:26 |只看该作者
骗老百信的血汗钱!可耻!建议政府管理一下!欺诈老百姓的钱?
外墙不粉刷,到时间不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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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2-3-14 13:48:49 |只看该作者
听说物业费也涨了,所有业主联合起来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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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2-3-14 13:48:02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一个中岳大厦交流群152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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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2-3-14 13:45:04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这样的开发商和小区,受害的只有业主,希望政府能为民做主,管管这些和老百姓有切身利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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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2-3-14 13:43:09 |只看该作者
郑州中岳大厦违规交房、霸王条款问题投诉

1.违规交房。3月1日起,河南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岳大厦售楼部电话陆续通知了部分业主,让带着相关证件、票据和费用,领取钥匙。3月9日现场查看,发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仍在施工中,水路不通,一单元进入大厦的道路不畅,单元门前建筑垃圾满地,台阶近一米高。售楼部提供不出任何工程验收的书面材料。开发商违反了《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与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应当按照规划与开发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使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建设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备案;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经按照规划设计建成,并经验收合格”。


2. 擅自改变规划设计要求。《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设计”。中岳大厦规划设计每层四部电梯,实际上20层以上只有3部电梯可以使用,大厦每层19户,开发商的违规已经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出行。大厦每层公共走廊上部的电线路管道安装不符合建筑设计标准,离地面高度不足两米,没有吊顶,电灯、信号发射器等电器不规范的悬挂着,极不安全。大厦实际外观与规划局网站公示的效果图差别较大,没有一点美感。


3.合同约定违约金存在霸王条款。中岳大厦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逾期15日内,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后,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逾期不超过180日,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0.1” 。双方的违约金相差五倍,严重违背了合同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4.违规征收初装费。《郑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郑政文〔2007〕170号) 第十五条规定“按本办法开征城市配套费后,原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市政公用设施增容费、城市绿化费及暖气、天然气入网费停止征收”。可是河南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岳大厦售楼部于09年收取了大部分业主的天然气集资费、有线电视费、水电初装费和暖气初装费,市政府的文件对于河南台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没有形成有效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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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2-3-14 12:43:30 |只看该作者
咱小区有群号吗?知道的说一声吧,呵呵,广大业主经常沟通一下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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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2-3-9 20:06:14 |只看该作者
不知郑州房管局王局长是否看到京广(中岳)大厦业主的心声。我们当初就是相信王超斌市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才买了他的房子。可是他他太让人失望了!你能为老百姓说句公道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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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2-2-29 13:08:59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也管不了吗?房管局说话也不顶用了吗?明天就3月1号,还没见开发商有动静,这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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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2-28 18:05:13 |只看该作者
小区群号多少呀?知道的也告诉我哈,谢谢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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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2-20 17:29:16 |只看该作者
希望有关部门真的能为我们想想,小区有群吗?知道的说一声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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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2-20 17:24:24 |只看该作者
123456789ABC 发表于 2012-1-9 15: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二七政府能出面管管这事,我们都是辛苦钱呀,伤不起呀

就是啊我们都是弱着缴了钱就要认他们宰割,延期交房耽误了我们很多事啊,不知道我们这个小区有群吗?知道的说一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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