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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登封市中凯龙城的业主,我的房子是二期,于2011年8月份交房给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小区的业主都相继交了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等费用开发商,郑州市物价局和房管局2010年3月下通知:“任何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燃气初装费、暖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安装费、交易手续费、房地产测绘费等代收费用列在价外征收。”,因此,我及所有中凯龙城的业主们都希望开发商能退回已交的不合理费用。请你们栏目组为我以及我们小区的业主们讨回公道。中凯龙城物业电话:0371-6271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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