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六日我们要求绿东村办事处办理房产证一事办事处的领导回复如下:
“网友同志:
经过这几天的调查,现将本院房产证办理情况予以反馈:
伏牛路218号院1号楼建成于1995年,土地是原岗刘乡政府提供,1号楼1-6层为办事处职工居住,7层为建筑公司自建用房,后办事处职工的房产证通过房改统一办理。因该楼土地使用许可证仍属于岗刘乡政府,办事处无法提供相关手续帮助7层住户办理房产证。为此建议住户们前往航海西路办事处(原岗刘乡政府)协商解决。”
可是绿东村办事处的领导为啥对我们建筑公司和绿东村办事处签订的购买7层的合同只字不提呢???按照《合同法》我们只能找绿城办事处办理房产证,具体怎么协商航海西路办事处那是绿东村办事处的事,我们贫民老百姓只想拿到属于我们的房产证。请领导务实一点不要推脱了,这事已经拖得时间够长的了!!!我们这些无助的百姓就差到你们那跪求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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