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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偿标准: 参合农民单次就诊报销比例为50%,不设置起付线和日限额,年个人封顶线为100元,可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参合家庭按年度核算,不累计使用,达到封顶额后,门诊就诊费用自付。
2.补偿办法:门诊统筹资金只能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合管办风险控制基金可用做调节门诊统筹及大病统筹的风险基金。参合农民个人门诊统筹资金本年度有效,下年度清零后重新核算,不再累计。
3.补偿要求:门诊就医严格按照参合农民支付50%,
如另有疑问请联系农合办电话6678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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