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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的物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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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7 11:09:2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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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2-6-27 11:10

您好,《物权法》规定小区公摊面积和绿化面积是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为什么有收费的权力,而且咱们新郑物价局还给他们发了收费许可证,难道自己的地盘停自己的车还得交给别人费用,这合情合理合法吗,尊敬的物价局,您认为呢????

此信息来自: 新郑市工商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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