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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收取调价物业费,不按协议提供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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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6-27 11:11: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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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6-27 15:26

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物业公司与业主签定了“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物业公司强调按1元/平方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但对协议中的服务条款视而不见。在交房三、四年以来,一直没有按协议提供相应标准的服务。如:免费为业主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没有兑现)、小区医疗保健服务、每天打扫清运垃圾(现在每周一次)、可视对讲门铃(全部不能正常使用),物业服务态度和质量极差,并强行对没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停水停电。
我们业主的诉求是:
立即停止限制业主续交水电费,对业主正常提供用水用电;
业主强烈要求全面按协议提供服务,在服务不达标的情况下,降低收费标准,以前多收取的物业费退还业主或折抵后续的物业费。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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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6-27 15:27: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我局主要负责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您所反映的问题在我局职责范围内恐怕不能给您圆满解决,建议您向新郑市相关部门反映,我们真诚欢迎您就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向我们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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