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实施方案在绿博园东边的几个村子东张贴出来了,看了后感觉政府真是好,可仔细一看,竟然只是个摘要,根本不是全文,在中牟产业园区管委会网站找到全文看了后,令心寒心,干说也没意思就选里面的内容边看边说吧
先说说摘要里的内容吧!!!
(一)补偿与奖励办法。1、2011年5月底以前固化的建筑档案内被拆迁人合法宅基地上三层以下(含三层)建筑,按人均120㎡为有效面积。被拆迁人已建房屋小于人均120㎡的据实补偿,不足人均120㎡的部分按300元/㎡的价格补足120㎡;被拆迁人已建房屋大于人均120㎡的,只按人均120㎡予以补偿,多出人均120㎡的部分不予补偿(有合法建设手续的除外),按时拆迁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拆工费。2、对于被拆迁人宅基地范围内建筑物以外的全部附属物(包括果树、苗圃、压井等),管委会均按照每处宅基地4000元的标准拨付给乡镇,由拆迁人根据实际情况兑付。3、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管委会每人补贴200元搬家费,对于确实有困难的拆迁户,拆迁人统一进行搬迁,不再发放搬家补贴费。4、在规定期限(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情况确定)内前15天完成拆迁的拆迁户,每户奖励10000元;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的每户奖励5000元,该部分奖励费用由管委会直接拨付给乡镇,由乡镇兑付。超过规定期限没有拆迁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执行,所发生的人工、机械费用由被拆迁人承担。三、安置工作
安置方案。1、居住用房安置:以户为单位,每人按65㎡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本安置面积。其中45㎡的安置房无偿分配给被安置人,另外20㎡由被安置人按优惠价2100元/㎡的价格购买。每户每人的安置房建筑面积最多不能超过65㎡,每户可根据各自家庭成员情况和经济实力,结合安置房的户型,选择一套或多套安置房。2、商务用房安置:按人均5㎡的标准进行安置,被安置人可结合商务用房的结构情况,采用联户组合分配或村组集体集中分配,原则上不再按人分配。3、被安置人购买安置房所需交纳的人均4.2万元购房款在附属物补偿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在安置房分配前应交纳完毕。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每户可按优惠价2100元/㎡多购买10㎡的安置房。5、在家有宅基地的非农户可按优惠价210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安置房。6、为兼顾被拆迁人长远利益和村组集体经济的发展,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安置小区附近按照人均10㎡的标准预留一定面积的商业或住宅用地(多个村庄可以联合预留土地,也可单个村预留)做为村组预留用地。
就说说这里面的合法建筑手续吧,早几年农村建房谁办理过什么合法手续呀???这个公告帖出来以前,估计问问村委会,他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办理那,再说说这个购房款,按这个规定每人120平,如果没房子是300元每平,也就是36000元,如果是平房砖混490元每平,就是58800元,楼房砖混600元每平,就是72000元,看着不错吧,很诱人,还有后面的安置房,45平的免费,可关键的剩余20平是42000元购房款呀,直接就从附属物补偿款里扣除啦,在拆迁补偿里面主要的赔偿来源就是建成面积,其他附属物的补偿,也只能说是点滴了,再怎样你能得到几个钱???!!!以后的生活咋过。。。
下面再说说没哟用公布出来的全文内容里的东西看看
设立工作经费
鉴于拆迁安置工作量大、任务重,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设置工作经费用于拆迁安置工作人员加班补助、特殊贡献者的奖励费、不可预见支出等。拆迁工作经费按照拆迁腾出的土地每亩3000元计算;安置小区建设工作经费按照安置小区总造价的1-2%计算,拆迁工作经费和安置小区建设工作经费报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核算后,由管委会拨付给相关部门。
实行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1、对在园区内拆迁安置过程中工作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干部,在物质上奖励,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2、按期完成拆迁任务的村组,结合拆迁工作量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
这里面的工作经费好可观呀一亩地3000元,那么多村子有多少亩呀,咱不知道,可是仅我们村就能腾出的面积就有1100多亩地,不是我们大队啊,要是那更多,可这就是3300000元呀,这笔钱怎么花,反正我是不知道,后面有提到的10-20万的奖励也不知道是干部的奖励,还是村组的集体奖励,成绩突出者还是提拔重点。
最后我一算,老百姓得到的实际实惠有多少我是算得出来的,可干部们得到的好处,我却无处去计算,这个账目太大啦。
这也可能是俺这小农民的偏激思想,可不知道政府可有正面回应。
总结:可能我表达得不够明晰,让大家有点误会了,我只是弄不明白:1.农民在自家合法宅基地建房怎成了违建?如何办理合法建筑手续有哪个农民知道?是不是因为合村并城才提出这概念难道就为少赔点?之前为何不在农村普及这方面? 就算大家都忍受了这一规定那至少也该向广大民众宣传如何补办手续让房子成为合法建筑...
2.人均规定120平方多出的部份不予赔偿-这是什么霸王条款? 这样的规定对于人口少的家庭极度不公平.若一个四口家庭两个宅基地.两栋三层房子 大概有一千平方. 那多出的部份就不赔偿了?还有天理没。。。(这样的家庭还不占少数)
3.为啥给安置房了还要再区分出20平方还要出钱买,要说安置房就是征收了我们的宅基地房屋,以至于我们没有了栖身之处,而分配的栖身之房,要说宅基地原有房屋赔付了我们,我们就应该买安置房吗???可是我们的宅基地当初也是掏钱向政府买来的呀,而且我们的原有住房人均面积要远大于政府安置的面积,而且我们也是为了国家大发展,而离开了我们栖身数十年的家,是为政府作出了牺牲的,为啥现在安置个住的地方还要出钱买呐,难道我们拆迁出的土地,连这点安置面积还不能弥补吗???
因个人语言表达不够清晰 ,给大家造成的错误引导深表歉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希望名位领导给予指正解析。本人坚决改正,绝不给政府和人民脸上抹黑!!!
补充内容 (2012-6-27 12:57):
建议:现在的中牟处于大发展和大转型的时期, 政府的步子迈得很大,突破了很多人的固有观念,也许这些都是好事,也许这些效益很多年以后才能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