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郑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全面发展学前教育事业,2011年12月19日市政府出台了《郑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学前教育券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114号),要求对具有郑州市户籍(含各县)的、年满3周岁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券,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200元用于幼儿学费补贴、100元用于幼儿园补贴充当其办公经费,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比例负担,即各承担150元。
同时根据文件规定,幼儿家长(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所居住社区(居委会)填写《郑州市学前教育券申领表》,在公布时间内领取。根据现实情况,由居住社区(居委会)发放困难也比较多目前我县教育部门正同有关单位进行协商,确定教育教育券发放单位或部门,尽快发至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手中。
中牟县教育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