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二十六条之规定,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
(一)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中州大道(以上均含本路)以西、东风东路(金水路以北、不含本路)以西南的区域内,以及花园北路(北环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北环路—花园北路)和金水东路(中州大道—京珠高速公路)每天的7时至22时禁止各类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除外)、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和营运长途载客汽车驶入。
根据规定你居住的区域允许货车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