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爷爷的户口一直在农村没动过,年轻的时候参加的有工作,退休前后户口信息一直在农村,目前享受退休金
2.我母亲上班的时候单位效益不好(目前单位已经破产)自己办了买断工龄,然后自己缴纳保险,现在退休之后也享受退休金
村里多年来一直以他们两个都是享有退休金人员而不发放福利,甚至这次村民选举都没有了选举权,我就想咨询一下,我国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文书规定凡是退休人员即使户口在农村都不享受村民待遇呢?随着社会的进步,目前好多自由职业者都是采用了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然后等到了退休年龄都能享受退休金政策,难道办了这个之后村民的一些待遇都将被取消么?
也不知道这种问题到底该找哪个部门解决!请法制办先给一个法律层面上的解释,或者告知这种事情应该去哪里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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