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现许多地方因城市建设、规划原因,已自发形成了许多有一定规模的早市、夜市、经营小商品的街摊,据了解在这里经营的人基本都是自食其力、无其它经济来源的贫困人群,他们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道路交通、市容市貌,是该管理,但与这类人群的生存、生活问题相比,孰轻孰重?我认为在政府管理上“堵不如疏”,应该象健康路上的夜市一样,在不同时间段以及不影响道路交通的情况下,就地给这类人群划定一定的经营区域促使其规范经营,这样既能解决这些人的生存问题,为附近居民提供更多实惠的小商品,也会减少一些城管屡禁不止,最终失去耐心从而暴力执法的负面报道。我所居住的东风路丰乐路附近的早市、街摊就是这样一种情况,现在是城管“越堵越多”,城管与商贩以及商贩之间时有磨擦发生。
2、郑州有一怪现象:“开车”到商场消费或到医院就医,可凭小票等消费凭证免费停车,但要“骑车”到上述地方消费不管什么情况就得交停车费,哪个是更应照顾的群体呢?不管汽车也好、自行车电动车也好,停放都有成本,都需管理,但为什么待遇不同呢?我认为既然到上述企事业单位、商家消费,那不管他选择什么交通工具出行,这些单位都应该免费为其划定停放区域、提供看管服务。花园路上的中环百货这点做的就不错,一律免费停车!这种不平等的歧视行为存在,简直是对“创建合谐社会”的一个极大讽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