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4年购买的河南嘉亿置业开发的佳亿花园的房子,当时购房合同上第十五条约定,必须于2006年6月30日前办理完毕房产证,逾期支付违约金为已付房款的1%。我的房产证是2012年的2月在房管局的介入下,河南嘉亿置业才不得已交给了我,但是不执行合同约定,此后,我又多次郑州市人民政府网民诉求网ZZIC上多次投诉,房管局也协调了很多次,但是河南嘉亿置业仍旧置之不理。房管局最后对我的回复是,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我们小老百姓,除了能在网上喊喊冤外,打官司耗费的时间精力咱也耗不起呀。。。所以,,我来这里请大家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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