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下午,我和妈妈于人民路丹尼斯顶层买了一套fissler(菲仕乐)的锅具,其中有一个中华炒锅,一套大中小三件汤锅,一个蒸笼,一瓶清洁剂,共花费七千多元。在店员的热情推销下,我们买下了这些价格不菲的锅具,也希望物有所值。可是在10号晚上第一次使用时,却让我们寒心了!出现了以下情况:第一,在正常非大火情况下,炒锅使用后在锅内测出现了一圈焦黄色,且刷不掉。第二,中号汤锅使用时锅柄烫手无法端起,且淤锅。这都和购买时店员所说的背道而驰,在消费者来看是完全不应该出现的情况。店员原话说她们的锅特别好用耐用,因为菲仕乐是专业做锅具的,炒锅随意用,在任何火上都可以用(没有点出不可以用大火),我们点出自家用的是天然气,店员说没有问题。汤锅是不淤锅,待大火烧开时转小火不开锅盖也不会淤锅,锅柄不会烫手。可是我们所使用后的情况和店员所述是完全相反的。
我们于10日晚上使用过炒锅和中号汤锅后没有再使用过购买的其他锅具,于11日到店里要求退货,未果。原因是锅已经是使用过的,不能退货。且态度恶劣与购买时的热情形成鲜明对比。因当事人在外地不是本人进行的退货,11日下午菲仕乐店员打电话给当事人询问情况,说我们炒菜时用了大火才会这样,我们也告知店员没有用大火,然后店员又说那是因为你家用的是天然气,天然气不纯净造成的!不是说任何火都可以使用吗?难道用你家锅我们还要找专业认识检测天然气纯度??早这样说我们会买你的锅吗?这不是没有理由硬找理由吗??当事人提出你们说是不淤锅可也淤锅了,店员说不淤锅你锅里的水不能多于一半,当事人告知使用时锅里的水是少于一半的,直到挂电话店员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坚持说锅你们用过,就不能退货了!可是不用哪知道会是这样的情况呢!而且我们替当事人去办理退货的朋友提出锅柄烫手的问题,店员回答说锅烧热了都会烫手!综上所述,这不是明显的欺骗消费者行为吗?买这么贵的锅就是相信她们的诚信,自己用着舒心放心,可最后却变成了愤怒和寒心!
尊敬的市长,作为消费者,被欺骗后我们要求的仅仅是退货,而她们却态度极为恶劣。对我们的问题置之不理,请求市长您帮我们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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