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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尚提供给开发商开发吗(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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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15 11:11:4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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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人社局

工作时间

22164小时:22分钟

局长你好;我是郑州市中原区冉屯村民.我村于2004年从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被郑州市九龙城开发商开发。根据郑州失地农民养老待遇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定,我村村民至今没有按照郑州失地农民养老待遇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定办理,按照我村所有土地计算550余亩开发商可开发110万平方扣除我村村民建筑面积30万平方开发商有80万平方按照每平方成本2000元计算需要投资22亿根据目前销售价格6000元,销售66亿除去22亿开发商 经利益44亿。我村村民土地无尚提供给开发商开发吗?村民就不会和开发商算算。你们也能和开发商算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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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21 15:07:24 |只看该作者
根据郑政文[2010]194号文件要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2010年9月开始着手调研,制定了《中原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并多次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至今细则草案基本成熟。
中原区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工作办公室,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开设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窗口,负责具体业务的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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