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4日接贵单位网络舆情转办通知单,内容为反映南苑春光强制出售地下室问题后,我中心及时对此项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南苑春光”保障性住房小区位于荥阳市310国道与塔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小区地质条件复杂,古河道、杂填土较多,且距离自然地面的深度约为5~15米之间,以致楼房基础下均需要用三七灰土进行夯实填平处理,如不建设地下室,基础部分的墙体高度不可能减少,但由于处理基础工程量大,以致建设成本增加;如建设地下室只需要设置顶板、粉刷等即可获得地下室的空间,这样将有效减少地基处理回填土的工程量,同时也降低了建设成本。由于小区内经适房的建设主要是针对城市低收入家庭购买,为了降低建设成本,减少地基处理回填土工程量,同时为了给广大业主提供存放物品等更多的便利,因此决定建设地下室与经适房一并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