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升龙凤凰城B区(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南350米)一名业主,于今年下半年收房,并根据升龙物业公司的要求按每平米每月1.37元的标准交纳了10-12月份的物业费用(不交不给房屋钥匙),目前物业公司正在通知我们业主交纳2012年1-6月份的物业费,并措词不客气地声明,如果逾期不交,将采取措施催费,现在做为一个小市民的我有如下疑问:
1.据我了解,郑州市很多小区在收取物业费用之前,都要有郑州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批复,并在取得《收费许可证》之后,方可开始收取物业服务费,请问升龙凤凰城B区的物业公司是否取得了贵局批复后的《收费许可证》?
2.根据现在他们1.37的收费额度,应该是在一级物业费用1.1元的标准上,上浮了20个百分点,并加上了0.05的监控维护费用,但是,小区的监控一直没有投入使用,物业公司现在联他们自己管理的区域出了问题都没有办法去查看录像,何来的0.05的监控维护费用,不知道这个费用是否也经过了贵局的批复?
3.现在业主如果装修,工人在进入小区的时候,他们要按照装修工期内,每人10元的标准收取出入证办理费用,其实非常的随意,就是问个名子,写在一张准备好的卡片上,然后写上1个月左右的有效期,再收取10块钱。其目的非常的明显,就是为了收钱,请问,这个费用是否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贵局的要求?
非常感谢!另外,
4.如果我要用装修公司给我家装修的话,他们还要向装修公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请问,他们向装修公司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是否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贵局的要求?
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