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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废除电动车不能带人的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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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20 11:09:4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2-8-27 15:20

RT。不能带人,合法不合理。说是为了安全,难道电动车两个人比一个人更危险?那汽车不也是如此?
电动车没有尾气、占用路面少,本该是除了公共交通外的主流交通工具,可由于种种限制,很多人更倾向于买私家车。所以路面越来越堵,空气质量越来越差。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交通委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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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2-24 18:05:35 |只看该作者
通知,省些力气吧,现在的人大还能代表人民吗?我们这些屁民的建议管个屁用。还是赶快赚钱买个四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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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2-24 16:03:25 |只看该作者
郑州公安 发表于 2012-2-23 14: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06年12月1日起 ...

从哪里向省人大提意见?难道你们不能向省人大转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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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2-2-23 14:27:19 |只看该作者
    您好!《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建议网友向省人大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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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2-2-21 11:30:06 |只看该作者
你的建议已转交巡警支队,感谢你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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