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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人民要公道,我为大树鸣不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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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2-22 10:07:48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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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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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3-19 17:26

尊敬的领导:我是新密市米村镇杨寨沟村村民。这件事情发生在新密市米村镇杨寨沟村。我们村有一生产队长名叫朱友良,伙同本村村民朱洪涛,在2011年4月份到10月份期间大肆毁坏国家淮防林工程项目,所毁坏面积270亩。优质林木高达上万株。在此毁坏期间曾有人多次劝阻。但两人在该村甚为嚣张。并多次扬言说道“我的地盘我做主”。以至于多次劝阻无效后。被当地村民举报至新密市森林公安局。公安机关通过调查情况属实依法将二人抓捕并刑拘,二人在被羁押期间,其家人不断阻扰案件进展。并恶语讽刺国家公务人员。并多次到新密市森林公安局,米村镇政府,新密市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聚众闹事,严重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严重损害党合政府的光辉形象。同时在法院大厅内多次扬言说道“不就毁点烂树苗吗,花点钱人不就出来了吗。”还说道我们“已经在刑庭找过人了,马上就可以放出来了.看新密谁还敢跟我们作对。”如今此事早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此事一拖再拖。迟迟没有宣判结案。难道“真像某些人说的那样花点钱就出来了吗?”那如果真的是这样的结局,我将会逐级上报。国家提倡依法治国,依法办事。如果金钱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国家政府和党的颜面何存。植树造林乃国计民生之重要之事。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大业。被这样恶毒之人无情的毁坏掉难道我们还要让这样的人逍遥法外吗?想想吧各位正义之人大面积毁坏国家开发的淮河流域防洪治理项目,那是怎样一种行为,把防洪林毁掉。就相当于谋杀了我们全村人的生命。若干年后这不是没有可能。此人若能逍遥法外天理不容。法院领导若不能做到秉公执法,依法办案。那就将此事登报上访,逐级反映。从而确保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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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2-22 16:49: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新密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看到您发布的“我为人民要公道,我为大树鸣不平”的帖子后,新密法院高度重视,经仔细查阅刑事案件中立案、正在审理以及已审结的案件,均没有您帖子中所述案件。
       
       
       
                                   新密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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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2-28 12:40:2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新密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看到您发布的“我为人民要公道,我为大树鸣不平”的帖子后,新密法院高度重视,经仔细查阅刑事案件中立案、正在审理以及已审结的案件,均没有您帖子中所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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