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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升龙凤凰城物业收费标准的质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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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1:01:2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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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2-2-10 15:39

“共创和谐物业、构建和谐社区”升龙凤凰城业主质疑之三对物业收费标准的质疑

郑州市房管局:

我是升龙凤凰城B区(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南350米)一名业主。

我们的小区是升龙凤凰城B区,目前在我们小区为我们提供“管理”式“服务”的前期物业公司是“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的质量与所收取的物业费用之间严重的差距,不由得让我们对小区物业收费的标准产生了质疑:

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最新修定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市、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物业服务企业执行物业服务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目前,小区一片混乱,还要收取这么高的物业费用,服务与费用严重的不对等,请问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是否取得了相关部门的认可?

如果真的取得了相关部门的认可,那我们就要问了:天理何在?公理何在?物业公司老板的人心何在?监管部门领导的眼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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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22#
发表于 2011-12-1 11:46:1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待调查完毕后,我局将给予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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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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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11-27 12:54:01 |只看该作者
又见无耻升龙和无耻的相关部门
更厉害的是我原先的号(无耻升龙)登不上了
中原新城王府交房、凤凰城交房、观澜1#2#楼交房、学府交房、观澜3#4#交房,哪个不是违规交房,都是升龙的。房管局的诚信档案有什么用!!!房地产管理条例由哪个单位去贯彻!!!房地产管理条例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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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10-17 11:54:12 |只看该作者
劣质房,升龙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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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4-13 11:35:50 |只看该作者
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真累!没事就要往咱小区跑。建议常驻下来,安下心为一方百姓做好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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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3-21 11:35:55 |只看该作者
收一元就这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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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17#
发表于 2012-2-7 16:25:2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升龙凤凰城小区位于商贸路以西、郑汴路以南、未来大道以东、陇海铁路以北,由河南捷宏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小区总占地面积4233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小区共1957户,物业公司于2009年12月通过招投标方式接管小区物业管理。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升龙凤凰城小区是通过招投标方式接管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是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形式和收费标准已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在物价局备案。业主如果对物业收费有质疑,可持相关收费凭证到物价局举报。
     经我局工作人员了解:小区在交房期间,部分配套设施不尽完善。为此,置业公司与物业公司承诺免除业主8、9两月物业费。同时,自2011年10月1日起,B区物业费收费标准调整为1元/㎡/月,原多余部分顺延至2012年第一季度。如果2012年3月31日前,监控设施和绿化等仍未能如期投入使用,则B区物业费用仍将沿用即按照1元/㎡/月收取。
     对于小区混乱问题,我局工作人员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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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12-2 15:27:44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政府不要像系统自动回复一样回复、敷衍我们广大业主!
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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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12-2 14:57:18 |只看该作者
zzsfgj_admin 发表于 2011-12-2 14: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为了慎重准确地答复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我局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了解,这需要一个 ...

非常感谢管理员,您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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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14#
发表于 2011-12-2 14:12:1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为了慎重准确地答复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安排我局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了解,这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将在调查结束后一定尽快给您答复,希望您暂且耐心等候,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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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12-2 11:20:14 |只看该作者
一日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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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12-1 23:44:53 |只看该作者
五星级物业服务费,却是无星级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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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12-1 13:36:40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政府不要像系统自动回复一样回复、敷衍我们广大业主!
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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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12-1 13:36:13 |只看该作者
希望政府不要像系统自动回复一样回复、敷衍我们广大业主!
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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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1-12-1 13:35:5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待调查完毕后,我局将给予您回复。

希望政府不要像系统自动回复一样回复、敷衍我们广大业主!
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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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12-1 12:49:49 |只看该作者
问题多多,房管局的人去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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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12-1 11:57:35 |只看该作者
清理跟进!!希望给我们业主一明确的答复!希望主管部门能有所作为!!我们将高度重视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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