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1、11月27日,国务院刚刚通过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再次重申了严禁占用集体土地。而金水区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发布实施前突击强拆,这一鲁莽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十八大报告中要求对农村农民“多予少取”这一维护农民权益的精神。
2、土地法规定,国家必须是因公共利益需要才能征用土地,“合村并城”只是一种政府强占宅基地,而换取土地指标的商业行为,不能擅自征用。
3、任何土地征用,都应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方可进行。在未取得农民许可,且无司法机关的执法依据,而强行拆迁,是一种侵犯农民财产权的违法行为。
4、即使拆迁有法可依,也应先安置再拆迁。在传统节日春节到来之际,让广大被拆农民流离失所,这有违政府“执政为民”的基本原则。
习总书记在常委见面会上曾讲到,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相信金水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同志,能够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不会做出对不起群众对不起党和国家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