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反馈如下:
2012年6月14日,我局接到网友投诉后,立即派航海西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到该区域进行巡查。由于投诉人举报的地址不详,我执法人员在附近区域排查未发现该厂。经过与投诉人联系,我工商所执法人员又按照投诉人所提供的详细地址,对位于郑州市中原区段庄村大街曹占军所开办的废旧塑料加工厂进行了检查。
经查:该厂是2012年6月1日开始回收废旧塑料瓶,并购进了一套粉碎机,购进的机器还未安装使用;2012年7月31日,我检查人员外出巡查时发现该厂在粉碎塑料瓶,我检查人员立即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无照经营行为,并告知其于2012年8月1日到航海西路工商所接受询问;2012年8月2日,当事人曹占军到工商所接收了询问调查,并保证其不再经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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