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淮河路税务所有关人员到兴华街与汝河路交叉口西约200米路南的兰州拉面馆调查情况。该店由店主儿媳暂时打理,当场给税务人员拿出了发票,称其店中有发票,不会拒绝给票。由于不是现场举报,查无实据,我们只能对其进行相关税法宣传,督促其正确使用发票。建议广大网民朋友遇到不开发票的行为,可以随时拨打税务机关24小时发票投诉热18*******07,18*******03进行投诉举报,税务机关将根据您提供的详细资料和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
郑州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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