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调查此事。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关于工资:
目前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已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郑[2011]70号)文件,已确保不低于上级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1080元。最低工资包含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自2011年10月1日起已按照新标准予以补发。
医院每月为临时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计金额696.56元(其中单位部分为516.27元,个人部分为180.29元)。以医院最低工资标准900元为例,加上单位代为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180.29元,单位支付给临时人员的工作每月共为1080.29元,已不低于上级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1080元。其他人员的工资以此类推均不低于此标准。
二、关于时间:
2月份工资发放时间由于人才派遣公司系统出错问题,故延迟了几天发放工资时间。
郑州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