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全郑州市都在搞城市文明建设,拆除违章建筑搞经营,提高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素质我们支持。但是工作不能这样做吧,位于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的省市物管理局的违章建筑搞经营的房屋拆了一半后不拆了,为什么?原因就是,该地段的姓朱的房东有本事,给办事处和规划局的负责同志送了半尺厚的钱,所以那一小部分就有了特权可以不拆,公平吗?请领导明查,给个明确的答复,我们是周边的商户,准备上访吴书记问个明白。腐败,腐败,腐败真腐败。在请问,哪里的百岁鱼饭店和大槐树饭店有手续吗,为什么可以保存,请到现场查看一下,这两个饭店的污水,排烟都是怎么处理的,真脏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