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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9-25 21:33: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供电公司

处理时间

2015-12-30 14:35

这的电费1.5元一度,全村都是,真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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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9-26 16:34:5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河南省供用电条例(草案)》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转供电单位、物业小区和其他代收电费单位不得提高电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对于违反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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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彬  但是,你们去执法了吗?!  发表于 2012-11-21 12:1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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