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经落实,位于宋寨南街明达路交叉路口附近的杆塔为1978年投运的ⅠⅡ白张线14号杆塔。2011年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在修建宋寨南街时,未对相关附属设施进行迁改,造成此处杆塔遗留在道路中心。我公司多次与市政工程建设中心联系,要求其对该线杆进行迁改,然对方对此要求置之不理。
2011年11月30日,我公司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函《郑州供电公司关于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修路造成110千伏高压线运行及道路通行安全隐患的请示》,请求郑州市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然至今该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为避免杆塔设备被过往行人、车辆碰撞发生事故,我公司在发现问题后,立即在杆塔周围搭设了安全围栏,悬挂警示标识标牌,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避免碰撞杆塔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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