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科的领导,您好!我小孩于2010年5月份出生,因当时我和老公的户口都属于空挂户,在亲戚家户口上,去了双方派出所均不给小孩落户。现在我们已买房,凭购房合同我老公户口已迁至现在房产所在地黄河南路派出所,我户口还在中原区,现在主要想解决孩子户口的问题,黄河南路派出所要我将孩子户口跟我然后在一起转过去,但中原区不给我孩子落户,要我把户口转走,然后再给孩子上户口,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踢皮球"吗?请问:1、我该听谁的?2、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我孩子准生证,出生证都有,小孩在外地出生,当时去咨询说提供住院证明,我也已经开好了。还需要什么?对了,记得还说要小孩没有落户的证明,我也去咨询了,回复开不了,户籍内勤说同一个市的大家一个信息平台,派出所户籍科的都可以看到,谁让开的你投诉谁去,唉,搞得我哭笑不得。敬请回复,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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