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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建房的主管部门“眼睛”长哪里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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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1-7 10:14:2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上报

登封市国土局

处理时间

2012-12-4 09:57

尊敬的领导:
    位于登封市守敬路高庄老街中段(户主:张培森)平地而起的房子马上就要建起,你们单位身为该区域的监管部门,请问你们的眼睛长到哪里了,知道他弟弟是开发商,有关系难道政府赋予你们的权利就是收受贿赂的吗?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二中队长“李彦”与该户主弟弟关系不一般,在长期开发生涯中为了达到给人目的,为其李彦购买一辆轿车,致使狼狈为奸。
如若,没有一定的关系,在政府三令五申只准修复的条件下如此疯狂开发,关系可想而知。另外高庄南街老皂角树那里“高石三”的民宅就是该户主弟弟开发的,那里不成,又在打着哥哥的地皮大搞开发,请主管部门实地查看。


此信息来自: 登封市委办公室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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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24 11:49: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国土资源局执法二中队副中队长李彦,收受开发商贿赂一事,我局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说明如下:经核实,李彦,其实际名字是李岩,男,汉族,现任我局执法监察二中队副中队长,负责登封市区守敬路高庄老街区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2011年3月,李岩的父亲为其购置银色朗逸小轿车一辆,让李岩接送小孩子上学,该车现在正常运行。而网友反映守敬路高庄老街中段户主张培森平地面起的房子始建于2012年9月底(居登封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人员讲),该区域已属登封市房产管理局监管,李岩因工作需要去该区域巡查过,并不认识张培森和他的弟弟,也没有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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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0-24 11:49:21 |只看该作者
网民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经我局调查该区域应属登封市房产管理局监管,并非我国土资源局监管范围,关于反映我单位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一事,当事人可向我单位纪委部门反映,举报电话:6287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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