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条:“禁止在本市市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市区内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以及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每户居民只准饲养一只犬。” 东风路群办路附近小区丽江水花园18号楼一单元一楼东住户养鸡,每天早上不定时打鸣,有时下午还打鸣,严重影响附近住户休息,(同乐花园里也有养鸡户不定时打鸣,骚扰附近住户休息)。据了解该住户还养狗最少两只。不定时犬吠不止。听说该小区物业乃至社区曾出面处理均被住户挡回。小区做为社会管理的最小单元,是创新管理理念和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而目前郑州市区户籍人口共301万人,郑州市人口密度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如此规模人口如不加强人员行为管理,从点滴事情做起,仅靠宣传教育去改变少数有钱群体的小农陋习是很无力和苍白的。若该行为人人效仿,挑战法规,而违反法规又因为种种原因得不到有效执行。长此以往,社区矛盾将积重难返。 恳请执法部门帮助妥善处理鸡和狗,还业主休息权利和安静居住环境,树立政府执法的公信力!
补充内容 (2012-11-16 11:38):
为啥没下文了
下派到:
1.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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