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有媒体曝光我们这里的烟草公司,我们小商户非常高兴,巩义烟草公司长期以来,强买强卖捆绑销售,非要让我们购买高档香烟,缘由是价钱低的香烟焦油量大,人抽了不健康,简直是屁话。
以下是媒体报道的情况。
巩义烟草局说要购进畅销烟必须要搭配进一些滞销烟,高档烟也必须要搭配着中低档烟才能给你货,五元每盒的红旗渠烟若不多加钱更是难进到货。
烟草局的人员说,选的烟必须和指定的烟搭配一起才能进货,不能单独进高档或好卖的烟;比如进一条中华就要配10元每盒的红旗渠,要想进畅销烟就会给你配些真龙烟和黄果树烟等。
若要进5元红旗渠烟,烟草局会说没货,而过来送货的工作人员会提示你到“某个地方”能拿到,每条加2元钱就能拿到货。当地一名烟酒专卖店的店主告诉记者:“像这样加钱能拿到的烟都是内部员工或亲属倒出来的,否则普通人根本拿不到货,烟草局这样来捆绑销售,造成畅销的烟经常断货,而搭配的烟却囤了一大堆,已经影响到商店的正常经营。”
烟草零售商户普遍反映,每次从烟草局进货,烟草局都要搭配一些卖不动的烟,店里积压了大量的“搭配烟”,销售十分困难,也占用了很多用来进货的流动资金。
巩义烟草局办公室焦主任告诉记者:“那些低档烟不销售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因为低档烟所含的焦油量太高。”另一名窦姓巡视员则告诉记者:“烟是按计划生产的,根据季节进行调节,有些烟进不到货可能是没烟了;巩义市城区现在已经不卖低档烟了,最低档次是七元一盒的,那些五元的烟已经放到乡下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烟草卷烟货源公开投放实施办法》第4条第6款规定:禁止向零售客户强制或搭售卷烟。
显然,巩义市这种强制捆绑搭售卷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烟草卷烟货源公开投放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巩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烟草管理单位应根据规定对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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