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水区丰庆佳苑二期15号楼(2009年交房时为9号楼,现更改为15号楼,26层,每层29户)业主,开发商为:河南新佳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5月买房时售楼人员介绍此楼 分东西2个单元,每个单元3部电梯,共6部电梯。在2009年7月底交房的时候,发现竣工的房屋东西2个单元建的是6部电梯房却装了4部电梯!!!!26层!!!每层都是6个电梯房,2个电梯房空着未装电梯。交房时业主都去售楼部抗议,开发商先是把带头闹事和闹的凶的业主私下打发了,同时又口头承诺说等入住人数多了,再装另外两部电梯,说是电梯房都留着呢。至此事情安息一段时间。现在已经3年过去了!!!!入住的人数越来越多!!!!开发商却不再提另外两部电梯的事情!!!我们就想彻底搞清楚,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是在质监站的监督下五大责任主体验收通过的情况下,并且在政府部门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时才能交房!!!!如果开发商通过验收了,那为什么少2部电梯!!!!!少了2部电梯,为什么验收能够通过!!!开发商交房是否存在违规!!!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工程时是否违规!!!质监站的监督是否违规!!!!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彻底查清楚给我们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