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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博颂路明天花园地下停车场乱收费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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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12-11 08:50:4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3-3-6 14:48

明天花园物业自2012年初原物业离开后,新物业进入后,因与开发商就地下停车场是租、售问题没有协商好,地下停车场就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11月底,物业提出要收物业管理费,自己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巴掌大地方,十平方左右还是没有产权的面积,收的物业管理费比家里一百多平方的房子物业费还多,请问,自家购买的地下停车场物业收费有没有收费标准?应该怎样收取。另,我向物业索看物价局就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时,他们说没有办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收费是否合理?物业以没交地下停车场管理费为由不为我办理车库进出卡,怎么办?对于他们违规收费造成业主无法正常使用自家车库的行为,谁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补充内容 (2012-12-11 09:03):
物业收取地下车位管理费,既没有电话通知,也没有张贴公告,就擅自停用业主手中的门禁卡,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逼迫业主缴纳违规收取的管理费

补充内容 (2012-12-11 09:13):
现在的现状是,地下停车位既出租,也出售,请问物价部门对出租的停车位和自有的停车位收费标准有没有明文规定?标准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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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12-11 09:07: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您的帖子已看到,我们将尽快给您回复。



                                                                                   郑州市物价局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14555  在2012-12-11 09:20  评价处理结果为:满意  并评价说:管理员您辛苦了,期盼政府能早日纠正、制止物业这种乱收费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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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24 09:31: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
      您好!
      经调查,明天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现车位收费为一次缴纳六个月收费50元/月、一次缴纳一年收费40元/月。
      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及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地下车库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价部门没有规定具体的收费标准。由于地下停车场需产生照明,清洁、通风、排水、管理等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适当的费用是可以的。我们已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停车业主签订合同,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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