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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烟街道办事处对开发商非法拆除居民车棚事件不符合实际(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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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6 11:18:1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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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烟街道办事处

处理时间

2013-1-4 10:08

      新烟街道办事处对开发商非法拆除 事件不符合实际, 居民车棚与香祖油脂公司签有合同,车棚与房产权是一体的,开发商并没有提前与居民进行协商和沟通,如果开发商提前做好拆迁工作,就不会在2012年12月20号开发商和居民发生爆力行为,把一个女同志托十几米远,这样行为已经造成了居民人生安全和居民正常生活,新烟街道办事处您们解决开发商非法拆除居民车棚事件不符合实际情况,现任香祖油脂公司负责人和开发商负责人是夫妻关系,这种关系很说明问题,群众眼光是雪亮的,新烟街道办事处不要被开发商和那些违法分子灰色行为被覆盖。希望有关领导调查核实后给居民一个公道合理答复。

                                                                                                                             盼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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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12-26 14:52:09 |只看该作者
我们已与开发商公司和香祖油脂公司再次协调沟通,香祖公司表示,没有签订关于车棚的合同,而且已经涉及拆除车棚的几户居民提前做好了沟通工作。我们非常希望您能和我们联系,提供相关手续材料,我们将和您一起与开发商和香祖公司协调妥善解决此事,确保居民利益不受损失,感谢您对新烟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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