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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9 09:18:3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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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信访局

处理时间

2013-1-25 09:43

107国道生态廊道建设是郑州市重点工程,我们严格按照郑州市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对居民户是补偿和安置,商户是一次性补偿。这是新村镇回复
请问你是按郑州那项补偿标准请说出来那项政策,你们是怎么区别居民户和商户的郑州市已经确定统一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该标准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意见》,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对象,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上浮30%给予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套内面积给予安置;二是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未注明套内建筑面积的,安置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上浮20%进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计价。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六)超越职权;(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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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1 11:09:30 |只看该作者
我们在以往107廊道拆迁安置工作中严格按照郑州市127号文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价格进行适当上浮并给予额外奖励政策,所有被拆迁户都是在签订拆迁协议后进行依法拆迁,欢迎网友给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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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19 15:27:51 |只看该作者
新郑市郑新快速通道南延扩建工程征收与补偿标准城市人不做生意就乡下人作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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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9 09:22:16 |只看该作者
我以后不在上访,正如他们说上访也没用,我一个老百姓怕打击报复,在查我水表怎么办,被黑社会,临时工,执法再给我扔出家。路上再被车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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